2016年9月11日 星期日

送達不合法 法官「爽」撤百萬罰款

呂姓婦人把自用小客車借給友人使用,對方二年間欠繳九千多元過路費,罰款累計達一百多萬元,行政執行署查封呂婦房子準備拍賣,法官以罰單寄到舊住址、送達不合法 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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