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11月24日 星期四

立院三讀 縱火犯炸彈客不得擔任保全

(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5日電)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保全業法第10條之1條文,增列曾犯放火罪、劫持交通工具罪、使用爆裂物等,不得擔任保全的規定 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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