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12月18日 星期日

拉客「不積極」法官撤銷罰鍰

洪姓流鶯在騎樓拉客,邱男同意性交易,還沒進房間就被警方查獲,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她一萬二千元;她向法院聲明異議希望罰少一點,台中地院判決撤銷處分 ...

from 社會新聞 - 頭條新聞 - Yahoo奇摩新聞 http://ift.tt/2h0h1Kc
via IFTTT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